死刑上诉开庭后多久宣判?

#其他综合 更新时间:2025-03-11 11:31:13 44人浏览

一、死刑上诉开庭后多久宣判?   2-3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214、20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二、死刑宣判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明确死刑、死缓案件二审开庭范围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抗诉案件一律应当开庭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表明对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但实践中,二审案件原则上不开庭审理,致使刑事诉讼的直接原则和言辞原则没有得到贯彻,被告人的辩护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对确保刑事案件的质量极为不利。   《规定》对死刑和死缓上诉案件作了区分: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一律应当开庭审理;一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一般可以不开庭,但在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或具有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时,应当开庭审理。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范围,既有利于贯彻控制和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确保庭审质量,不使开庭审理流于形式。如果所有的死缓案件都一律开庭审理,势必难以集中力量解决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开庭审理问题,也难以保证开庭审理的质量与效率。   第二、集中体现了控制死刑与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司法政策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绝对不允许出错。搞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是防止冤错案发生的重要程序性环节。   《规定》既明确了死刑案件开庭审理的范围,也有一些具体措施来保障庭审质量和开庭效果。如《规定》第四条,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二审开庭前要求撤回上诉的,二审法院应进行审查。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不再开庭审理,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开庭审理。又如《规定》第六条,对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进行了明确,二审法院应及时查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是否委托了辩护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告知被告人可以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上述问题虽在刑诉法中有所规定,但较粗疏,《规定》对这些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体现了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精神。   第三、明确证人应当出庭的三种情形   对案件事实、证据存有争议的死刑二审案件,传唤证人、鉴定人出庭直接举证质证,是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庭审质量的关键。但从以往的情况看,证人、鉴定人出庭率非常低。   为推动证人出庭工作逐步进行,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必须出庭作证的三种情形,即: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或者鉴定结论明显存在疑点的,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以及合议庭认为其他有必要出庭作证的。   在现阶段尚不能做到所有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应对证人、鉴定人必须出庭的具体情形予以明确:(1)一审开庭应出庭而因故没有出庭的,如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有异议,且该证言、陈述、鉴定结论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二审就必须出庭;(2)二审期间经审查发现一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关键证据不充分,或者从重、从轻、减轻等情节没有查明,应当由证人或鉴定人出庭作证、质证的;(3)二审期间发现新的证据,与一审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等有重大矛盾,需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质证的;(4)证人、鉴定人在一审时已经出庭作证、质证,但有事实或证据证明,其在一审作证时可能存在虚假、伪证的;(5)二审期间发现新的证人或作出新的鉴定结论但有关方面对此持有异议的,需要证人或鉴定人出庭作证、质证的;(6)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翻供,需要证人、鉴定人到庭对质的。   第四、繁简适当,重点突出,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   为突出二审开庭审理的重点,处理好开庭审理程序繁与简的关系,《规定》明确,二审法院应当全面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但在开庭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围绕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争议的问题和法院认为需要重点审查的问题进行。   《规定》第十四条明确,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在二审期间提交的新证据;对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事实、证据和犯罪情节,可以不在庭审时调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也可以不再举证和质证。这些规定均体现了繁简适当、重点突出的特点,将庭审重点集中在控辩双方有争议的焦点问题上,既有利于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又可以避免庭审节奏拖沓,增强法庭对抗性。要使庭审功能真正得以发挥,关键是要在重点审与全面审之间找好平衡,既要针对上诉、抗诉理由重点审理,又不能局限于上诉、抗诉理由,而要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第五、对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   共同犯罪案件一般涉及多个被告人,从目前的情况看,对共同犯罪案件的每个被告人都实行开庭审理,实践中难以做到。因为开庭涉及到许多部门的协调配合,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目前司法资源十分有限的条件下,没有必要对每个被告人都实行开庭审理。   《规定》第十四条第(五)、(六)项规定:对共同犯罪中没有判处死刑且没有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检察院和辩护人在开庭前表示不需要进行讯问和质证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对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其他被告人的罪行,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对被告人所犯数罪中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事实清楚且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没有异议的,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规定》将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结合起来,将开庭审理的重点放在一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适用死刑的犯罪和控辩双方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等方面,既能保障开庭审理的效果,又能发挥书面审理的优势,使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有机结合,做到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大的公正收益。   第六、疑难、复杂、重大死刑案件应由院长或庭长担任审判长   《规定》在明确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基础上,特别要求二审法院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死刑案件,应当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审判长,以确保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现在死刑案件最后都要由合议庭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但审委会并没有亲身聆听案件的机会,势必造成“审判分离”的局面。在目前审委会工作机制还未实现从会议制向审理制转变的情况下,院长或庭长作为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亲自聆审案件,就更能够保证审委会决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根据司法实践,笔-者感到《规定》还有些方面待进一步完善。比如证据开示规则需要细化,没有规定确定的举证时限、逾期提交新证据的制裁措施,也没有明确法庭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是否要经过开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证人出庭配套措施上,没有明确划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缺乏有关证人权利保障的配套规定,对证人无故不出庭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需要开庭需明确等。   三、一审判死刑二审能不能改判死缓?   能否判处死缓要综合全案的证据、情节、各被告人的作用和地位而定,建议在死刑复核阶段争取。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以上就是由中国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死刑上诉开庭后多久宣判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中国刑事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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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巍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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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处理方式:法律上,处理此类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协商与网贷公司沟通,明确债务归属;二是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提起诉讼或向相关部门投诉。选择建议:若网贷公司态度友好且愿意配合,首选协商;若对方无理纠缠或拒绝沟通,应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周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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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被误诊精神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先与医院协商,要求更正病历;协商无果则考虑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误诊并判令医院更正。选择方式需根据误诊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医院态度决定。
华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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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处理此类问题,常见方式有协商、警告、起诉。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删除;若协商无果,可正式警告;若对方仍不改正,可考虑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包巍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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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看,处理此类问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并申请遗属待遇;二是若对社保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选择建议:首先,建议尝试与社保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若沟通无果或待遇未得到落实,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刘曙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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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可主张林地权益。操作如下:1.与对方协商,明确权益归属;2.若协商无果,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仲裁仍无法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海涛律师
已帮助23
5分钟前
断桥铝窗问题投诉方式如下: 1. 市场监管局:直接前往或电话投诉,说明问题并提供证据。 2. 12315热线:拨打后按提示操作,描述问题详情。 3. 工商部门:找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所,提交书面投诉。 4. 法院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准备材料提起诉讼。
寿超律师
已帮助14
4分钟前
具体操作: 1. 版权交易平台购买:在平台上注册账号,搜索目标电影版权,查看版权详情,与卖家沟通后下单购买,签订电子版或纸质版版权转让合同。 2. 与影视公司协商购买:了解影视公司持有的电影版权信息,通过邮件、电话或会议等方式与影视公司协商购买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版权转让合同。 3. 律师协助购买:聘请律师进行版权尽职调查,确保版权信息的真实性;律师协助与卖家沟通,协商购买条件;在律师的指导下签订版权转让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请注意,在操作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合同文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于业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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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处理方式: 从法律角度,处理此类问题的常见方式包括与原单位沟通、查询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等。 选择不同处理方式: - 若原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能够配合补办,则首选与其沟通解决; - 若沟通无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周宇龙律师
已帮助25
2分钟前
处理方式: 从法律角度,处理此类问题的方式主要有:查询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选择方式: - 若对退休工资计算有疑问,首先应查询相关政策法规,了解计算方法。 - 若政策解读后仍有疑问,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获取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 - 若单位处理不当或存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黄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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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处理方式: 从法律角度,面对金华异地公安的要求,常见的处理方式有: 1. 直接配合前往金华异地公安指定地点录口供。 2. 与金华异地公安沟通,尝试在本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完成口供录制。 3.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可能的法律后果及应对策略。 选择:根据案件紧急程度、个人情况、警方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
叶臻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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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是关键。在自杀的情形下,陌生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若为他杀,则应采取以下步骤:首先,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其次,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所知线索;最后,如涉及赔偿问题,双方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
刁爱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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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KTV服装费退款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协商、投诉消费者协会或法律途径。先与KTV协商,无果后考虑投诉或法律手段,选择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合同内容决定。
卢献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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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私自过户,常见处理方式有报警、起诉或协商。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则报警并考虑起诉,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刘方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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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可报警处理。操作:1. 立即拨打110报警,说明被持刀恐吓情况;2. 配合警方做笔录,提供小区录像等证据;3. 警方会进行调解,留下报警记录;4. 若需进一步处理,可考虑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刘曙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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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二是去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公证。 若您与弟弟的户籍在同一地区,建议直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更为直接便捷;若跨地区,可选择去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公证,公证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傅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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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你好具体情况需要深入了解一下才可以判断
华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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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在金华市工作11个月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额,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如公司合法辞退,则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反之,若公司违法辞退,则需承担双倍补偿责任,即支付您十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卢意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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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处理方式: 从法律角度,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是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其立即更正并赔偿损失;二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改正;三是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选择建议:首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再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投诉和仲裁相对成本较低,诉讼则更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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