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解吗

#知识产权更新时间:2025-03-06 11:41:06 38人浏览
沈林伟律师
沈林伟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其他综合
一、刑事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解吗   根据法律规定,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进行调解或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在时间上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毕,会出现三种情况:1、如果确定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2、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3、如果认为案件证据尚不够充分,确凿,那么可以将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门重新进行侦查。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是什么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刑罚?   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在时间上,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对于,重大、流窜等犯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注:根据法律规定,被指控犯罪的人在公安、检察院两个阶段统称“犯罪嫌疑人”,而在法院审判阶段统称为“被告人”。   三、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自觉遵守调解现场纪律。   3、尊重对方当事人人格,不得谩骂、侮辱对方当事人或者采取其他过激行为。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以上就是中国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准备好的刑事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解的相关资料,并且也为您查找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希望中国刑事律师网小编找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不太理解也可以登陆我们的法律网站,里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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