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提醒关注未成年人夏季涉水安全问题

#债权债务更新时间:2025-03-06 11:41:06 53人浏览
张磊律师
张磊律师
擅长:其他综合、工伤赔偿、刑事辩护
2016年5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出预警,夏季将至,青少年儿童独自或结伴前往山塘水库、池塘、人工湖泊、江河边等涉水场所游泳、戏水的现象将逐渐增多。根据往年经验,进入5月份后,我市落水、溺水警情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溺水事件更是每年均有发生,溺水死亡问题应引起广大家长的关注。今年5月7日,2名少年(均男性)在番禺区南村镇某酒店旁人工湖玩耍,后两人不慎落水溺亡。为此,广州警方再次发出安全提醒,请家长注意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避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的水域游泳;在各种水域玩耍时需家长或成年人陪同,不要攀爬安全护栏,避免在亲水区域打闹追逐,慎防意外发生。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有人落水,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为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广州警方已在近期向全市公安机关下发了《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山塘水库、游泳场馆及下水道等区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属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对经常发现有群众私自前往游泳、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涉水区域,如山塘、水库、鱼塘、水渠、河流等区域,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积水区域,以及游泳馆、小区配套游泳池等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进行安全评估。对排查中发现游泳人数多,又存在溺水安全隐患的山塘、水库、鱼塘、水渠、河流等区域,公安机关要责令管理方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牌,并在下水点及重点地段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积水区域,可以填平的要立即督促业主方填平,不能填平的要立即进行围闭;对以往多次发生溺水事故、群众仍经常前往游泳的重点部位,要协调业主方、管理方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密度,落实专人看护,及时劝阻下水游泳的群众,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和城郊结合部的水库大坝,要建议水利部门完善安全度汛预案,全面清除坝体上的灌木、杂草,消除坝体隐患。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属地公安机关要积极督促辖内游泳馆、小区游泳池等场馆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救生员)和救生器材,开放期间,安全员要在岗在位,及时发现并救助溺水人员。社区民警每月至少一次上门督促检查,确保安全员(救生员)资格、配备、上岗时间符合要求,确保救生器材、灯光完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据悉,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用于日常巡逻的车辆均配置了救生衣、救生绳等相关救生保障工具,且保持性能良好,接处警民警也能掌握一定的简单救生知识。而水上公安分局已全面加强珠江内河道,特别是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群众经常游泳的重点河段的巡逻防控,并从救援力量、装备上切实为溺水救生工作做好保障,确保发现溺水能及时有效开展救助。   广州警方指出,广州夏季天气炎热,又素有“岭南水乡”称誉,辖内岸线漫长,河涌交错,城郊山塘、水潭、水库较多,因此未成年人溺水警情历年高发。同时,社区、家庭管理不到位,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儿童监管、教育不严格,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教育均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原因。最后,青少年儿童的急救、自救能力差,常常是一人落水,同伴去救,最后多人溺亡。警方呼吁,学生家长、青少年要提高对“水老虎”危害性的认识,家长应经常劝诫孩子不去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游泳,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劝阻伙伴切莫到危险水域戏水的安全意识;并请教育青少年儿童在发现同伴溺水时立即寻求大人帮助或报警,切莫自行盲目施救或悄然离去。   (原标题 夏季将至,广州警方提醒:关注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问题)   (作者:岑柏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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