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九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许多老百姓会问,这与我们究竟有没有关系,小编明确的告诉你,关系大着了,在向着全面法治社会推进的过程中,法越来越来细分,越来越贴进民生,刑九的出台正是基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诸多现象和矛盾的法律解读;做一名守法的公民并没有想像中那么的容易或许在不经意间触犯了法律。
从刑八到刑九,间隔四年;我们回顾一下刑八的有哪些亮点;亮点一有期徒刑上限拟提高到25年;亮点二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亮点三对死缓减刑作出严格限制;亮点四“恶意欠薪”、“交通肇事”、“醉酒驾驶”、“飚车”等入罪;亮点五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亮点六扩大特殊累犯的范围 严打恐怖活动;亮点七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拟入罪;亮点八降低销售假药、环境污染等入罪门槛;亮点九“蚂蚁搬家”式走私、虚开普通发票等定为犯罪。
刑八把有期徒刑上提到25年,人生有多少个25年,过去最高是20年,一般犯罪最多判个十五年,刑期过半可以减刑假释;实际刑期屈指可数;这明显加大了惩罚的力度;同时又提出了“限制减刑”的概念,许多人理解为“终身监禁”;这一名词在英美法系中出现较频;而我国法律体现中并无此一说;但限制减刑在某种程度上打开了坐一辈子牢的可能性;另外刑八对恶意欠薪、交通醉驾、买卖器官、环境污染入刑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法律在逐浙的缩紧,更具针对性的对社会秩序进行控制;这种对“小恶”的严惩在法制建设的初期意义重大;法来源于社会实践,可以说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道德的范畴;在社会转型时期,收紧导向社会风气的无法不威;同时取消经济性犯罪的死刑,在收紧的同时又有所“忪”更多的体现了法的人文精神和惩戒的目标性。
刑九将于11月1日实施,又有那些亮点呢?
作为老百姓来说除了广受关注的嫖宿幼女罪废除、巨贪可把牢底坐穿、猥亵男性也将入罪外,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见的现象也可能入罪。如:在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辱骂法官、警察、甚至超速都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一,互联网上造谣,比如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大家可能会觉得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在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对此《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的出台,非常明显是针对互联网上日益泛滥的发贴造谣;从刑八的恶意欠薪到刑九的造谣,法律紧跟着时代的脉搏。
亮点二,超速入刑,特别是校车超速、超载将面临拘役和罚款。
超速入刑与刑八的醉驾入刑看似姐妹篇,实际《刑九》也正是在原有醉驾入刑的基础上,新增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超车入刑符合国际惯例,交通死亡率中国一直跃居全球榜首,并不是我们的人口多,而是中国人驾车比较“冲”,一心只想着自己快,这个快掌握不好就超了撞了,太危险。
亮点三,私藏禁书入刑,这可以看做是对互联网造谣的一个补充。
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国外的反华势力一直没有停止对我国文化宣传渠道的“攻击”;许多人可以去了国外或者一些边境买了一些恐怖主义的书籍,这就要注意了,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刑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亮点四,替考入刑
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 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公务员考试、高考、研究生考试中,总有极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找人替考作弊。以前替考主要是教育系统处理,最多是治安处罚;而处罚的主体也是单位;现在《刑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亮点五,医闹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以往的医疗纠纷中,常有人建议患者家属扯个横幅、堵个路,并称“闹一闹,好处到!”不少患者家属也确实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试图用“医闹”来解决问题、得到期望的赔偿。11月1日后,如果再这样干,带头闹事的患者家属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亮点六,虐待老幼病残最高处3年有期刑
近年来,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刑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刑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亮点七,扰乱法庭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法官总体上是好人的多,遇到了不好的法官,也不能多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再说还有纪委呢。《刑九》第309条规定:“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亮点八,袭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警是一个广义的词汇,这里包括了公、检、法;针对国家暴力机关的人员,你敢打,你出息大了,这不是找事,但会不会某些黑警会利用此条来整良民,这个有待于司法实践的检验。《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九》在第277条中新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亮点九,收买拐卖妇女儿童从轻或减轻处罚
平生最狠的就是拐卖妇女,常看到父母为了找子女吃尽苦头,小编觉得要加大惩罚力度,让那些个收买拐卖者终身不得生子;呵呵你觉得如何。对比《刑八》,即将实施的《刑九》在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上,明显增加了力度。《刑八》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而《刑九》的规定则表述为: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