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流程中,侦查阶段是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的关键时期,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与限制。其中,犯罪嫌疑人与外界的交流尤为敏感,特别是在涉及律师与亲属的会面问题上,法律有着明确且严格的界定。本文将围绕“在侦查阶段律师亲属可以会见吗?”这一问题,展开详细的法律解析。法律依据与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基本职责和权限,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然而,对于律师亲属是否能在同一阶段进行会见,则有明确的限制。侦查阶段的特殊性侦查阶段,由于案件处于初步调查取证之中,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风险,对犯罪嫌疑人的接触范围有严格控制。因此,除辩护律师外,其他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原则上不得与之直接会面。这一规定旨在维护侦查活动的独立性与有效性,确保案件能够公正、公平地进行。律师与亲属的角色区别尽管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可能存在亲属关系,但当律师以辩护人身份参与案件时,其行为应遵循法律职业规范和刑事诉讼程序,其角色定位首先是法律专业人士,而非普通亲属。因此,即使律师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他们在侦查阶段的会面也仅限于律师职业行为,不得超越法律赋予的辩护权限,更不能让非律师身份的亲属陪同会见。特殊情况的处理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为外籍人士,且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其近亲属可能获得一定的探访权限。但这属于特殊情况处理,并不普遍适用,且即便是获准探访,其性质与律师的正式会见有本质区别,仍需遵循严格的监管和程序规定。结论综上所述,在侦查阶段,律师亲属通常情况下不可以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诉讼中对侦查秩序的维护和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平衡。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与外部沟通的合法桥梁,确保其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充分保障。而亲属若欲了解案情进展或提供帮助,应当通过正式聘请的律师进行,以此确保侦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法律程序的严谨性。